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風力發電技術應用專業教學和培訓用裝備的分類、要求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高等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風力發電技術應用專業。其他相近專業的裝備標準可參照執行。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Z 1 工業企業衛生設計標準
GBJ 16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 2894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
GB 2893 圖形符號 安全色和安全標志
GB 12801 生產過程安全衛生要求總則
GB 15930 建筑通風和排煙系統用防火閥門
GB 16179 安全標志使用導則
GB 16895 建筑物電氣裝置
GB 21746 教學儀器設備安全要求總則
GB 21748 教學儀器設備安全要求儀器和零部件的基本要求
GB/T 50033 建筑采光設計標準
GB 50034 建筑照明設計規范
3.分類
3.1風力發電技術應用專業裝備標準分為合格標準和示范標準。
3.2合格標準為開設風力發電技術應用專業裝備的基本要求;示范標準為開設風力發電技術應用專業裝備示范的基本要求,有條件的高等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在示范基本要求數量的基礎上可增量配置。
4.要求
4.1 實驗實訓教學場所
4.1.1 風力發電技術應用專業應具備以下實驗實訓教學場所:電工電子實驗室、液壓控制技術實訓室、電氣控制與PLC實訓室、電力電子實訓室、風力發電技術實訓室和風光互補實訓室。
4.1.2 實驗實訓教學場所的基本要求
4.1.2.1 使用面積
實驗室和實訓車間應根據師生的健康安全要求和教學內容,確定其使用面積,并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4.1.2.2 采光
4.1.2.2.1 實驗室和實訓車間的采光應按照GB/T 50033的有關規定。
4.1.2.2.2 采光設計應注意光的方向性,應避免對工作產生遮擋和不利的陰影。
4.1.2.2.3 需要識別顏色的場所,應采用不改變天然光光色的采光材料。
4.1.2.3 照明
4.1.2.3.1 當天然光線不足時,應配置人工照明,人工照明光源應選擇接近天然光色溫的光源。
4.1.2.3.2 實訓室和實訓車間的照明應根據教學內容對識別物體顏色的要求和場所特點,選擇相應顯色指數的光源,一般顯色指數不低于Ra80。
4.1.2.3.3 實訓場所的照明要求符合GB 50034的有關規定。
4.1.2.3.4 進行精細操作實訓(如:劃線、金屬精加工、間隙調整等)工作臺、儀器、設備等的工作區域的照度不應低于500lx。照度不足時應增加局部補充照明,補充照明不應產生有害眩光。
4.1.2.4 通風
應符合GB 15930-2007和工業企業通風的有關要求。
4.1.2.5 電氣安裝
應符合GB 16895的有關規定。
4.1.2.6 防火
應符合GBJ 16有關廠房、倉庫防火的規定。
4.1.2.7 安全標志
應符合GB 2894、GB 2893、GB 16179的有關要求。
4.1.2.8 安全與衛生
應符合GBZ 1、GB 12801的有關要求。
4.2 裝備
4.2.1 合格、示范二類配備標準的各實驗室和實訓室的裝備要求見表1~表3。
4.2.2 裝備的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的相關標準,并具有相應的質量證明。
4.2.3 裝備的安裝
各種裝備的安裝使用都應符合國家或行業的有關標準。
凡是高危類教學裝備在進入院校前,應經過具有實驗室認定資質的教學裝備產品質量專業檢驗機構的檢測,并取得檢測合格的檢測報告。除必須的實驗用化學藥品外,不得含有國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應符合GB 21746、GB 21748等國家相關安全和環保標準。